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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履职事项清单开辟基层治理新局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指出,要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在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召开之后,10月12日,海南省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传达了党中央会议精神并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分期分批压茬推进,全力以赴抓好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落地落实,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厘清职责权责统一基层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厘清基层职责,是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的关键之一,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当每个职能部门将自身的责任转嫁到基层时,就像河流中的千条支流汇聚一起,终将会使本就繁杂的基层工作更加不堪重负,加上权责不统一,基层只有责任没有权限,以及不合理的考核事项,基层干部多疲于应付,被考核材料“束缚”在办公室,没有时间抓落实,许多工作变成了应付上级考核的形式主义,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各级干部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仔细开展调研,厘清基层与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根据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精神认真制定事项清单,以是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评判标准,切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依法履职,狠抓落实。厘清职责是开始,是否落实是关键,基层应严格根据制定好的职责事项清单开展工作。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全力以赴加油干,工作质量再上一个台阶,清单范围外的事项,积极沟通配合干,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基层配合完成。同时,上级部门应根据履职事项清单制定考核事项,不以材料薄厚,台账质量为评判标准,应以事项清单执行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为评判标准,多看抓落实成果,少看纸面材料。同时,不同部门间的类似、相同的考核条目,应及时“合并同类项”,一齐开展,避免重复迎检,切实让基层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百姓家,让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最后一公里”得到高质量落实。

因地制宜,动态调整。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将是今后基层开展工作的“引航灯”,因此职责事项清单的制定质量决定了基层开展工作的重心,职责事项清单,要因地制宜,并在执行过程中动态调整。中国地大物博,拥有14亿多人口,占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各省、甚至各省内不同市县的人文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等,有着巨大差别,职责事项清单的制定不可能是一劳永逸,也需要在发展中不断调整、完善。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看基层执行得如何,抓落实情况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同时,要看职责事项清单制定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要经常开展调研,要经常向基层的干部、群众多方了解情况,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切莫让履职事项清单变成形式主义。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履职事项清单,不仅是对基层干部的鼓励和保障,也是对人民群众新期待的一种回应,各地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实际行动捍卫推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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