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在学好、用好、长效上下功夫,传承百年党史,切实将其武装到头脑里、体现在作风上、落实在工作中,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所向无前。
秉承“一颗红心跟党走”的初心,“学”字当头,汲取党史智慧力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当始终怀揣“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求学态度,坚定“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理想信念,做到深化于学,追求“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求知境界,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秉承“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用”字为要,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史学习教育既是要引导我们牢记历史、不忘来路,更是为了激励我们担当使命、砥砺前行。广大党员干部当主动做到转化于行,始终秉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干态度,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书写时代“新答卷”。
秉承“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效”字为本,长效赓续红色血脉。“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就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党史、用党史作为终身必修课,不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政治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