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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学校工作“校长说了算”

在农村中小学,大家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我们学校工作是校长说了算”。

这话初听起来,觉得有理:校长负责制嘛,校长说了不算,那谁说了算?但仔细一琢磨,学校里的事情大大小小,千头万绪,如果都是校长说了算,似乎有点片面化。学校到底谁说了算,笔者认为,应该是“制度说了算”。

多年来,由于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顾名思义,“校长负责制”是指校长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在学校党支部和教代会的监督下,对学校进行全面领导和负责的制度。在这种领导体制中,校长是学校行政系统的最高决策者和指挥者,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他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

当然,我们看到,“校长负责制”还是受到了一定的约束:党支部、教代会起核心监督作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由此看来,伴随校长职责而来的职权是有限的。即使在校长职权范围内,也不宜片面强调“校长说了算”。因为这容易诱导校长形成权力意识,滋生官僚主义,导致独断专行,令行一人,难免给学校各项工作带来失误和负面影响。

但是,话又说回来,一所学校,校长是法人,是第一责任人,许多事情需要校长拍板,比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学校办学思路,实现学校长远发展目标等等,应体现校长行政权威。但校长千万不能事事说了算,处处说了算。譬如;教育教学方面是不是可以让教学副校长说了算;学生工作方面是不是可以让政教副校长说了算;学校师生饮食方面,是不是可以是让主抓后勤的学校管理人员说了算。在现行知识分子云集的校园,在倡导专业自主、知识更新、学术自由的今天,校长不宜也不可能什么都说了算。毕竟行政权威不等同于学术权威,个人威望更不能取代制度管理。

诚然,在学校,我们应提倡“制度说了算”。当今社会已步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治校早已提上议事日程。树立法制观念,接受制度约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校长绝不能例外。“校长说了算”的行政行为应该是依法行事,按制度行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以及中国众多的名校,校长换了无数,却长盛不衰,其根本原因就是制度守护一切。

我们知道,学校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复杂的民心工程。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绝不能是“校长说了算”。学校制度的制订和修改,应发扬民主,集体协商,最后达到共同认可。因为在这个基础上确立的制度,才具有全面性、规则性、公认性和权威性,任何人都得遵守,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去遵守。

毋容置疑,“校长说了算”,我们不能否认它的作用。但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他以后不是校长,他还能说了算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力的影响是暂时的,而非权力的影响才是持久的。正因为如此,作为校长,更要以身作则,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在学校各项制度管理中,让自己的学识、品德、人格等非权力影响发挥重要的作用。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我当校长,是为学校服务的,是为师生服务的。他从来没有这样说,我是校长,我说了算。鉴于此,作为高素质的校长,主持学校全盘工作,应该要统揽而不包揽,要果断而不武断,要参与而不干预;授权分工,分层落实,层层负责,各显其能。摈弃“校长说了算”的思维,树立“让制定说了算”的观念,建立科学实用、与时俱进的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唯有如此,学校工作才会持续发展,教育教学的春天才会来临。

(陈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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