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确保党团结统一、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所在,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学纪、知纪、守纪”中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部门在加强纪律建设的同时,更要遵循“严”字当头,让“执纪”贯穿到党纪学习教育中来。
学纪当“勤”,要有“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态度。党纪学习教育不在片面,也不在形式,应当记“勤”字,做到时常学习、自觉学习。勤学是基础,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学习的热情和毅力,常学常新,不断深化对党纪条规的理解和掌握,坚持“温故而知新”,日复一日精进自我,把学纪的过程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初衷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勤于学,就要敏而好学,学而不厌,不断让党纪熟记于心,增强纪律意识,明确行为底线,自觉成为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和维护者,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
知纪当“深”,要有“问渠那得清如许”的境界。党纪学习教育不仅仅要学得多,学得勤,还要学得深,学得细。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过程中,要把握深学细悟,知其言更知其义,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复研读,新旧对比,通过典型案例深化对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党纪学习更要有“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的积累,反复学习,时常思考,细读原著,才能达到“读书破万卷”的境界,才能够真正学深悟透,形成“学”与“思”的辩证统一,让全新的知识如汩汩清流般洗涤内心,为心灵不断注入活水,督促自身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守纪当“实”,要有“绝知此事要躬行”的自觉。学“勤”学“深”是为出发点,实践则是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党员干部要将所学所思转化为实际行动,自觉守纪,勇于实践。干部要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信念感,将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避免“空中楼阁”、“纸上谈兵”,对照自身找问题,补短板,遵纪守纪,将理论的“种子”播种于实践的“土地”。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良风气,将党纪法规带入日常工作中来,常常自省,时刻自律,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让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为民办实事、谋福祉的重要抓手。
执纪当“严”,要有“恶竹应须斩万竿”的气势。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持续推动着党纪学习教育,但要想真正走深走实还应在“严”字上下功夫,让“执纪”贯穿到党纪学习教育中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纪学习教育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所在,纪检监察干部要明确纪律红线,以“严的标准”直面问题,对照条例法规,自检自视的同时抓好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利用“四种形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时刻警醒,防微杜渐,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其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