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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就业“金钥匙”开好民生“幸福门”

11月1日,第21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文章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就业是民生的“温度计”,也是社会的“稳定器”,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增进人民福祉

“政策”与“服务”并重,促进就业公平。随着就业形势的不断变化,相关部门应根据就业环境的具体特点和需求,在就业规模与就业支持之间找到政策的发力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于新兴行业,需要制定相应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发挥其就业“蓄水池”的作用。针对残疾人士、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弱势群体,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加强相应的帮扶,以促进他们稳定就业。此外,还应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当前,“用工难”与“就业难”的错位缺口仍然存在。各地应建立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困难,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工监测和分析,充当好“中间人”的角色,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高效的沟通桥梁。

“培训”与“创业”并举,提升就业能力。“工欲善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是实现就业和职业发展的关键。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制造业向高附加值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对技能型、专业型人才的需求增加,部分应聘者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招聘需求,因此加强相应的培训变得尤为重要。有关部门要摸排企业的实际需求,了解市场的发展趋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包括高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为应聘者提供多样化的培训选择。在做好培训工作的同时,还要建立培训与创业的衔接机制,为参加培训的群众提供创业指导和支持,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存活率。通过培训和创业的双轮驱动,提升群众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就业”与“产业”并进,推动就业发展。如果说“就业”是民生之本,那么“产业”则是就业之基。要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必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各地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好就业。通过产业的发展壮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同时,要加强产业与就业的协同联动。产业要实现飞速发展,必须要有人才的支撑。要建立健全产业与就业的对接机制,根据产业发展的需求,及时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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