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杨浦区“老杨树宣讲汇”全体同志回信,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
(一)“人民城市人民建”,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从政策制定到项目实施,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让民众参与到保障房建设规划中来。同时,“人民城市为人民”,每一项住房保障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人民的利益。无论是公租房的合理分配,还是老旧小区改造的有序推进,都要以提升民众居住的幸福感为目标。
(二)“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加强对城市房屋的有效管理。涉及到从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到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等多个环节。要积极引导物业企业履行好服务居民的责任,打造和谐的社区居住环境。对于房屋安全问题,要做到未雨绸缪,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房屋管理工作也要注重城市的美观,规范各类房屋建设和外立面改造,让城市在细节之处彰显魅力。
(三)“共创幸福美好生活”是我们所有工作的最终愿景。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城市建设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充分认识到我国人口规模巨大的现实国情,积极探索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治理模式。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视城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和谐布局。加强系统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围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推动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把更多公共空间、绿色环境、发展机会留给人民,让市民更加便捷地获取公共产品、更加舒心地享受绿色生活、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机会,努力打造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幸福美好的城市。
(拉萨市尼木县续迈乡 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