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过——“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国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道路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最大底气。“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人民群众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进入新时代,高质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依法治国,回应人民群众要求与期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今天,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须多为民谋利,多为民解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扶治领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强化依法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于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法治中国的根基必将更加坚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