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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动党员“有位”更“有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出门在外,往往担心与组织失联,变成无家可归的游子。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线上 线下”进行双向摸排,及时掌握流入、流出党员的流动去向、流动原因、联系方式等情况,确保流动党员“进出”有数、“去向”有底。要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联系帮扶机制,各党支部与流动党员本人、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之间实行双向联系、双方共管,引导流动党员积极参与流入地社会治理、文明创建等事务中,实现从“流入”变“融入”。要切实加强与流动党员的日常沟通联系,通过视频连线、在线交流等形式,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等情况,宣传家乡发展机遇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增强流动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党员教育管理要坚持从严从实,严格党员发展及党籍管理,持续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整治;严格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党员根据不同情况,视情节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等措施进行帮助教育。抓实流动党员管理,跟进做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切实解决流动党员“来去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教育难适应、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的问题。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间要构建起流动党员双向协同管理机制,让其“有位”更“有为”。要主动了解流动党员家庭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提供就业咨询、住房保障、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暖心”行动和服务,促进其尽快融入新环境,增强对异地党组织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离乡不离党”。要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围绕“老乡”调解、助企纾困等方面领办好事、参加志愿活动,发挥“外联”作用,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彰显基层治理“先锋员”责任担当。通过实施“回引”工程,让人脉广、门路宽、观念新的流动党员把业务上的“小伙伴”牵线发展成为家乡的“大客户”,切实激活双招双引“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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