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治国方略。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近年来,从修改立法法,增加民主立法的制度和程序规定,到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再到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用法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国把“良法善治”贯穿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全过程,全面筑牢了“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并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一切都得益于党的领导。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魂,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深化法治改革,夯实“法治之本”的制度基石。改革需要法治保障,法治需要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以改革的思维,不断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方面,要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另一方面,要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既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执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运行机制。只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才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秉承人民立场,以“法治之力”维护人民权益。人民是立法的主体,而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是人民。因此,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必须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切实做到以“法治之力”维护人民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牢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不碰法律红线,始终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真正把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同时,要结合时代特点,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进程,多措并举地让法律条文“活起来”,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