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当前,党纪学习教育虽尾声,但是“收官”不代表“收场”更不能“收劲”,而是新的奋斗起点。“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始终如“一”在学纪知纪、明纪修身、守纪正行上持续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地生效。
以绳锯木断的坚韧之志,修好党纪教育“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律学习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没有捷径可走,唯有铆足“拼劲”,方能夯实理想信念根基、筑牢思想意识堤坝,不断强化修身正己的理论底气。为学之要贵在勤奋、贵在钻研、贵在有恒。贵在持之以恒,倘若一曝十寒,就会“前热后冷”。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不可以已”的精神,继续保持对纪律学习热情不减、力度不松、标准不降,以“滴水穿石,绳锯木断”的钻劲修好纪律学习“必修课”,把《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在持续学习实践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以蚂蚁啃骨的韧劲,修好内视反听“常修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要始终以“行己勤劝须自省”的恒劲,经常对照反思,校准思想“坐标”,端正行为举止,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严守公德、严守纪律的自觉。要始终保持“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自觉态度,对照《条例》要求、对照党章党规,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的不足,以“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抵抗力”“免疫力”。要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敢于给自己找问题,对自己“狠下心”,不给自己“留面子”,在自我审视中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以不破楼兰的干劲,修好知行合一“实践课”。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开展实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关键要在“实”字上见真章,推动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把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坚决反对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取群众一分一毫,始终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人民、利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