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乡镇(街道)权责体系,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激发基层活力的关键举措。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8月29日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指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关键之举,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
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权责体系。根据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全面梳理乡镇(街道)的职责,明确其基本职能和重点任务。制定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确保权责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理顺乡镇与县直部门的权责关系,明确各自职责边界,防止职责转嫁和管理转移。坚持依法履责,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划分职责权限,确保收放有据、各归其位。
简化基层事务,减轻基层负担。通过制度设计,减少不必要的文件、会议和检查评比,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减少过度考核和无效考核,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在考核中的比重。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打造乡镇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办、网上办,提高服务效率。整合线上线下信息渠道,建立信息全归集、诉求全受理、办结全反馈的便民利企政务服务体系。
强化基层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更多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包括财政、人力、物力等方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乡镇(街道)推动农商旅结合,做强特色产业链,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乡镇干部培养培训机制,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识别和选拔干部,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动风险联排、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平安联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构筑基层社会治理“有机体”。激发基层活力,鼓励基层创新治理方式和方法,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基层干部提供宽松的创新环境。
健全乡镇(街道)权责体系、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需要从明确职责、简化事务、强化能力、共建共治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上下联动、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这将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激发基层活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