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从以下四个着力点出发不断创新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一是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本土特色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发展本土特色资源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促进农民产业增收。
二是着重人才培养,提供人才支撑。健全乡村人才工作管理机制,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打好“乡情牌”,吸引优秀的本土人才回归家乡。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将新思想、新方法与本土特色发展优势有效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以改善农村民生为重点,加强农村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往村覆盖,往户延伸。
四是加强乡村治理,构建和谐乡村。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