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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三为”干部 走好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正式吹响了新时代改革冲锋号。《决定》提出了涉及体制、机制、制度等300多项举措,其中不乏有“难啃的骨干”“棘手的问题”。事业发展,关键在人。要以“正反激励、容错纠错、正确用人”为导向,锻造一批“想为”“敢为”“善为”的干部做改革的“开路先锋”,开启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

用好正反激励“指挥棒”,让干部在改革新征程上“想为”。近年来,“躺平”“划水”“侧卧”等新名词在网络热度不减,成为干部的负面标签。干部“不想干”,虽有体制机制层面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干部个人思想滑坡、缺乏担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着力激发干部“想为”之志,让其发自内心“想干事”。要用好“正向”激励。着重从教育培训、选派锻炼、考核激励、关心关爱等方面入手,将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激发干部内生动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要强化“反向”约束。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视情况进行警醒或惩戒,必要时,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不断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打好容错纠错“组合拳”,让干部在改革新征程上“敢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摸着石头过河,这是中国特有的改革方法,同时也注定改革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才能让改革永不停顿、创新永无止境。在具体实践中,要合理把握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避免干部出现“与其干多错多,不如少干不错”的畏难情绪。要坚持有错必纠。帮助干部在错误中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同时,对因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而被诬告举报的干部,要及时为其澄清证明并依法追究诬告者责任,不断彰显向诬告者“亮剑”,向实干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树牢正确用人“风向标”,让干部在改革新征程上“善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好人、用对人,是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关键。要把好“政治关”,选拔任用前进行一场全方位“政治体检”,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表现。要树立担当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脱贫攻坚、抗洪救灾、改革发展等重大斗争、重大任务中为干部“精准画像”,把真正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发现出来、任用起来。要注重培养锻炼。对于“想为”却因能力不足“不会为”的干部,要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并重,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干部放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基层“练兵场”上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全面提高干部改革促发展能力。

(中共上饶市广丰区委组织部 毛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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