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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共建和谐美丽城市

人民城市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理念,强调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理念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解决方案之一,这一理念不仅是对城市工作的根本指引,更是对我们每一个城市管理者和市民的殷切期望。在当今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城市的建设与管理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它不仅是对城市建设的根本遵循,更是对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科学指引,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共建和谐美丽城市,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依靠的力量也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建设的根基始终在人民,城市发展的动力始终在人民。这一理念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设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深厚的人民情怀和初心使命。我们作为基层公务员,要以身作则,积极践行,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小事做起,积极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不仅要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也要架起干群关系的同心桥。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是把宜居安居放在首位住房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 “好房子”,打造高品质的 “好小区”,营造和谐美丽的 “好社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 “好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是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超过6700万套,让1.6亿多群众实现了安居梦。同时,我们还积极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6.9万个,惠及1.2亿多居民。如今,城市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接近16平方米,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绿色、生态、宜居的环境中。

行人民城市理念,是要发挥主人翁意识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不断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论职业如何、年龄大小,市民永远是成为城市治理的主体,城市建设的根基在人民,城市发展的动力在人民,市民群众的 “金点子”,就是城市建设的“金钥匙”,通过论坛、社区宣讲、人文展览等方式,深入了解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带动更多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

共建和谐美丽、智慧宜居的现代化城市,这并非易事,既需要政府的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也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人与城“相互成就”的美好愿景,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安心、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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