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生态环境治理作用,把绿色发展贯穿于强国建设的全过程之中,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支撑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下好治绿“一盘棋”。“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火车头”作用,为生态环境治理相关部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建立健全“林长制”、“田长制”、“河长制”等制度,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实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将党的领导贯穿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建立健全自治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鼓励村民主动参与各类生态保护行动,通过理论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两山”理念,同时在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中积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坚定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统筹多方资源,科学规划发展,走出兴绿“致富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各级党组织要逐“绿”而行,向“新”发力,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各级党组织要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按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指导思想,推动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向农村延伸。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推进绿色产业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效整合交通、农业、水利等涉及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确保财政投入与绿色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相适应。要立足本土资源优势,实施“生态 ”战略,打造绿色生态产业链,推动建立休闲观光、娱乐体验、养生养老产业、农村电商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把绿水青山转化为实惠的金山银山,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和谐统一。
改善人居环境,发动群众参与,提升享绿“幸福感”。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各级党组织要秉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首先要实施“美丽村居”建设,促进和推动乡村群众生活环境舒适、整洁、绿化、美化,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其次要完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程序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转变大家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宣传培训、政策引导、教育管理、典型示范、服务指导等各种方式和途径,突出群众作为建设者、受益者的主体地位,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用实际行动催生更多的“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绿色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