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决定》中多次提到“数据”“数字”等关键词,充分彰显了数字化转型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意义。以数字信息技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仅是持续深化改革、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更是国家政治体制、社会治理机制适应并促进信息时代社会转型的重大变革。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办案中承载着重要功能。检察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顺应时代潮流,主动拥抱科技。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入检察工作,不仅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路径。
其一,大数据为甄别违法和检察监督赋能。传统上,法律监督的启动源于当事人举报等个案线索,检察官由此启动调查核实,线索单一、渠道受限。数字检察为检察官插上了大数据分析与数据模型、平台的翅膀,开辟了类案监督、智能监管的新天地。如湖北省检察院政务数据云监督平台能够分析比对全省百万级、千万级的行政执法案件数据,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虚假诉讼类监督模型能够探测北京等外地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均是难以想象的飞跃。同时,数字检察可以对异常案件“画像”并转化为智能化预测预警条件,达到“上医治未病”的效果。
其二,依托人工智能提升案件处理效率。AI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已经展现出巨大的潜力。例如,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我们可以实现对卷宗内容的自动分类和关键词提取,大大缩短人工整理的时间;通过智能辅助系统,我们能够快速生成法律意见书或审查报告,提高办案效率。此外,AI还能帮助我们在海量数据中识别疑似违法犯罪的行为模式,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合肥市检察院开发的AI认知大模型办案助手可以自动化处理大量数据,支持互动式案情问答,精准理解检察官提出的案情问题,并整合回复。构建案件案情图谱,便于检察官对全案审查情况进行了解与综合分析。已在巢湖市检察院试点应用,审理周期同比缩短3至5天,切实为检察办案减负增效。
其三,推动智能化检务公开和普法宣传。大数据和AI不仅能服务于案件办理,还能促进检务公开和普法宣传工作。例如,通过建立智能化的检察服务平台,公众可以在线查询案件进展、获取法律咨询,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北京市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利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对历年来积累的办案数据进行了整合、挖掘和利用,建成了“检立方”大数据平台,实现了一个案件所有诉讼环节的信息纵向贯通。这保障了检务数据的公开、公正、透明,将监督办案责任制落在了实处。浙江省检察机关与阿里云合作,建设了“浙检云图”等大数据可视化应用平台,围绕重点领域,如保护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打击破坏污染环境、食品卫生和网络诈骗犯罪等,实现了数据分析结果的可视化,助力提升对重点检察业务工作的分析决策和趋势预判能力。这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了解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从而制定更加精准的普法宣传策略。
数字检察“一子落”,检察工作“满盘活”,法治伟业“大局明”。数字检察探索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的关键着力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部署带动系统上下齐动员,对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及社会行业产生切实影响。2023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号召“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意味着其已提升为整个政法系统的共同意志。面向未来,我们应当坚持和改进数字检察,特别是廓清建设检察大数据资源的广度、拓展能动性法律监督的宽度等基础问题,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